2005年12月12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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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主管靠“调解”业务大发横财
吕斌

  商位代表滚滚财源,这在以小商品闻名的义乌市尤为突出。在义乌中国国际商贸城,主管部门为了建立完善的商位使用权转让和转租机制,制止擅自转让、转租,专门制定了相关的管理规定;但在具体的运营过程中,有位年轻主管竟从中打起了“擦边球”,以调解等名目疯狂敛财达20余万元。
  近日,义乌市法院对该案的一审判决已生效,原义乌市国际商贸城第一分公司业务信息部副主管郑中华因犯公司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

  明目张胆收“好处”
  郑中华2004年12月31日被聘任为义乌国际商贸城第一分公司业务信息部副主管兼一楼管理班班长,辖区内所有商位转租转让都得由他签字才能顺利办理。
  2004年9月,杜女士从原商位主手中以10多万元的价格接受了一个商位,当年年底,两人一起去办理过户手续,但因故没有办成。
  到了今年3月,杜女士私下委托楼层管理员朱军义和朱振山咨询转让事宜。不久,朱军义等人向郑中华询问,郑中华体直截了当地说,事情虽有难度但可以办理,不过杜女士得给一笔好处费。很快杜女士就心领神会了。3月29日,郑中华在转让审批表上签了名,很快办好了转让手续。杜女士就按事先的约定,拿出3万元现金由楼层管理人员转交给郑中华。但几天后她被告知钱还不够,杜女士无奈又拿出了1万元。这一来一回签下几个字,郑中华得到了4万元的好处费,分给管理员朱振山等人每人5000元。
  今年2月,经营户周女士拿着与0939原商位主王某订立的租摊协议去办理临时商位证。可原商位主王某提出异议。因为如果周女士办理了商位证,原商位主就将失去续租权,商位就会被收回再次投标,而周女士则有了投标机会。因没有谈拢,最后双方商定到郑中华处进行调解。
  经过郑中华几番调解,最后双方答应以20万元的价格转让。手续办得差不多时,周女士接到电话,郑中华叫她来办公室一趟。郑中华开门见山地说:“我给你们调解成功了,你也顺利地买到了商位,你们也应该意思意思了。”周女士就让家人将2万元钱送到了郑的办公室。3月25日,郑中华在商位转让审批表中签了名,随后就顺利办理了转让手续。

  办理程序成了敛财捷径
  据义乌市检察部门调查,在该案中,郑中华和具体办事人员串通一气,将正常的商位转让、转租办理程序变为敛财的捷径。
  孟一帆(已另案处理)是国际商贸城一期一楼的管理员。今年春节过后,一期2014商位的原商位主朱女士找到了孟一帆,说自己的商位竟被承租人李某做了临时商位证。因朱女士是投标得来的商位,出现这类情况按规定要被收回,焦急的朱女士希望孟一帆能帮她想想办法。
  几天后,孟一帆找郑中华说了朱女士商位的情况,并邀当晚共进晚餐。席间,在孟一帆的撮合下,郑中华和朱女士熟络起来了。郑中华提出了几种解决方案,朱女士当场许诺事情办好了定会好好答谢。在郑中华和孟一帆的提议下,第二天朱女士就和家人来到承租人的商位吵闹,很快管理办公室就接到了电话,随后郑中华就叫上孟一帆前去处理此事。由于对方已办理了临时商位证,郑中华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是将商位卖给对方。
  双方最终以28万元的价格谈好。到了3月底,郑中华帮朱女士办好了商位转让。事情办好了,朱女士夫妇就约了郑中华等人再次共进晚餐。散场时朱女士将一只黑塑料袋给了郑中华,里面装有6万元。孟一帆分到2万,而郑中华则有4万元装进口袋。
  和郑中华相比,业务信息部服务大厅的商位租赁管理员郑云峰(另案处理)则算是小打小闹了。平时郑云峰负责办理商位转让手续的初审。今年3月,郑中华拿着993商位的资料来办理转让,当时人很多,郑云峰就随口说了句:“这商位有没有问题?”郑中华说:“没事的,先登记就行,到时候有钱分的,每人5000元。”听这么一说,郑云峰就办了。几天后,郑云峰从郑中华手中分几次领到了8000元现金。此后,郑中华又从郑云峰处十分顺利地办理了其他几个商位的转让转租等手续,自然郑云峰也领到了2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好处费。                               (吕斌)